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部分区域室外保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次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部分区域室外保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校区部分区域室外保洁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月15日 09点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F23029D

项目名称:南校区部分区域室外保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4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

一标段

南校区部分区域室外保洁服务采购

1项

440万元/年

预算总金额:4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首次合同为一年服务期,到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1)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75458302@qq.com(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电话:029-88811050)。

售价:3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网》媒介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9-8189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11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鑫、宋扬

电话:029-88811050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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