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2021-09-15 阅读量: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接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核查、处理及答复。
(二)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或专家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生接收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考核过程规范、公平、公正。
(三)纪检督察小组
对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或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四)咨询与监督方式
招生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650
联系邮箱:3281217702@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23
监督举报邮箱:wxjw@xidian.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行政辅楼216B办公室
交流QQ群:654632605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五、接收流程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进行报名申请,提交报名材料,并按下述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压缩包命名为:网信院+本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各项材料请务必按顺序标注,须将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整合为1个PDF,PDF命名为:网信院+本人姓名+本人手机号码)。
申请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申请者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3、截止目前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并注明专业排名和专业总人数(有条件的可提供所在院系教授或导师推荐意见);
4、CET-4、CET-6成绩单或TOEFL、GRE、GMAT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5、其它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复试考核
参加“优研计划”活动录取者,不再另行安排复试,直接预录取;未参加“优研计划”活动的推免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确定是否预录取。“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由导师通知进行复试,未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不进行复试。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考核内容:英语、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通过(且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接收)的申请者可确定为预录取生源。
(三)正式报名及录取
2021年9月2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该平台进行网报,报考学院与专业应与预报名信息一致。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对于未提前联系导师且未以任何方式参加过导师面试的其他推免生,在接到系统中的复试通知且同意后,请立即联系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两小时内完成录取确认。
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
六、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网络空间安全083900
专业学位:电子信息085400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通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在推免生选拔考核期间,必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推免生预录取名单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由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