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内活动审批登记表
主办(承办)单位填写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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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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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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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 |
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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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
校内人员 |
人 |
校外人员 |
人 |
安全措施 |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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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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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活动期间的治安、交通、消防、防暴恐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另附活动安全预案) |
主管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保卫部门审批意见 |
治安科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校园管理科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主管 领导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制
注 意 事 项
1.根据“谁主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负责对所办活动的内容、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2.参加人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活动,由主办单位对所办活动的内容、时间、安全防范措施审查后,向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3.主办单位对所办活动的相关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审查核准后应提前2日报保卫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同时提供1份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和报批;
4.校外单位利用校内场馆举办活动的,应由校外单位(承办单位、场馆提供单位)提前5日向保卫部门提供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举办。单纯冠名赞助学生活动的不在此列;
5.保卫部门根据活动规模大小及安全因素要求主办单位制定安全预案的,主办单位应提交安全工作预案报送审批;保卫部门视将具体情况安排安保执勤人员;
6.本表一式二份,主办单位核准后由保卫部门留存一份备案;
7.未尽事宜,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