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等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已对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加强整治和规范管理,并建立了电动车实名登记的“一车一号牌”模式。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原则,现就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持有白色校内牌照的2024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请于9月30日前到保卫处更换新的校内通行牌,逾期不再受理。
二、9月21日起,禁止无牌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加装电池、雨棚等非法改装电动车进入校园。
三、分阶段清理校内现存的无牌电动车。
1.即日起至9月30日,集中清理校园未悬挂交管部门核发牌照的老旧电动车;
2.10月1—15日,集中清理校园未悬挂交管部门核发牌照的其他电动车;
3.10月15—31日,集中清理校园中未悬挂校内通行牌的电动车。
四、未获得交管部门核发的电动车牌和校内通行牌的电动车,持有人可选择驶出校外、邮寄、转让等方式尽快妥善处置。
规范和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事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