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下达给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各学院、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书院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通信工程学院 |
19 |
64 |
电子工程学院 |
19 |
6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3 |
77 |
机电工程学院 |
12 |
41 |
光电工程学院 |
7 |
25 |
物理学院 |
5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19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8 |
人文学院 |
2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8 |
微电子学院 |
11 |
38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 |
5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11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2 |
7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7 |
25 |
人工智能学院 |
8 |
27 |
海棠3号书院 |
43 |
145 |
海棠4号书院 |
17 |
58 |
体育部 |
0 |
1 |
合计 |
190 |
646 |
各学院/书院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10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9号)相关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可从学工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将以下材料连同总评结果一并报送本科生院资助科(南校区办公楼212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2份;
说明: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需通过教育部国奖系统导入验证,请按照以下流程提交审核:
各单位填写审核申请表“院系意见(含)”前内容——将院系审核通过的审批表Word版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无误后导入教育部国奖系统验证——系统检测无误后学校导出申请审批表PDF版向各单位返回——各单位对于审批表涉及各环节签字、加盖院级公章——将签字盖章的审批表纸质版提交至学校——学校加盖校章后扫描PDF版上传至教育部国奖系统。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41034200018756954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学院+姓名+学号+材料名称,例如:通信工程学院 张三20009100001申请审批表。
3.获奖同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书院公章)。
因学生在申请表上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而在审核时没有通过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科生院
2023年9月12日
- 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与填表说明.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