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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6:01:08 来源: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下达给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各学院、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书院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通信工程学院

19

64

电子工程学院

19

6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3

77

机电工程学院

12

41

光电工程学院

7

25

物理学院

5

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8

人文学院

2

7

外国语学院

2

8

微电子学院

11

38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

5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3

11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2

7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7

25

人工智能学院

8

27

海棠3号书院

43

145

海棠4号书院

17

58

体育部

0

1

合计

190

646

各学院/书院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10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电学〔20229号)相关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可从学工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将以下材料连同总评结果一并报送本科生院资助科(南校区办公楼212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2份;

说明: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需通过教育部国奖系统导入验证,请按照以下流程提交审核:

各单位填写审核申请表“院系意见(含)”前内容——将院系审核通过的审批表Word版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无误后导入教育部国奖系统验证——系统检测无误后学校导出申请审批表PDF版向各单位返回——各单位对于审批表涉及各环节签字、加盖院级公章——将签字盖章的审批表纸质版提交至学校——学校加盖校章后扫描PDF版上传至教育部国奖系统。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41034200018756954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学院+姓名+学号+材料名称,例如:通信工程学院 张三20009100001申请审批表。

3.获奖同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书院公章)。

因学生在申请表上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而在审核时没有通过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科生院

2023912

责任编辑:x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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